第一章 总则
一、本协会全称为广东松山职业技术学院社联大学生道德自律协会。
二、本协会是由广东松山职业技术学院在校大学生自愿共同发起的,经院团委、院社团联合会批准的正式大学生团体。本协会属于非营利性社团组织。
三、本协会的宗旨:遵守道德规范,提高个人素质。
四、本协会接受院团委、院社团联合会以及全院师生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 协会活动
五、本协会的活动包括:
组织开展面向全院学生的各类与提升个人道德素质相关的活动。
第三章 成员
六、本协会的分为干事和普通会员两大类。
七、申请成为本协会的团体干事,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协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并履行入会手续;
(三)经过社团面试考核
八、本协会的普通会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协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并履行入会手续;
(三)经过社团面试考核;
(四)思想端正、作风正派、严于律己,能够积极参与并热心于协会各项工作。
(五)无受任何行政处分。
九、竞选成为干事的程序:
(一)提交入会面试申请书;
(二)经本协会面试审核通过;
(三) 按规定缴纳会费;
(四)遵守学院章程,拥护本协会章程
备注:由本协会办公室发给干事证。
十、干事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协会的团体活动;
(三)对本协会工作的批评权和监督权;
(四)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和优惠;
十一、成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协会的决议;
(二)维护本协会的合法权益;
(三)接受、完成本协会委托的工作;
(四)积极参加本协会的活动,向本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提出活动的建议;
(五)按规定缴纳会费。
十二、干事退会应书面提交《退会申请书》于本协会,并将干事证交回办公室。且接受协会审核。
十三、对连续两年无故不参加本协会活动、不按规定缴纳会费的会员,其会员资格自行终止;被学院处以警告、记过等处分的个人会员,其会员资格自行被撤销。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办公室决定,予以除名。
第四章 社团负责人产生、罢免程序
十四、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于会长团,其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成员;
(三)决定本协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四)审议本协会的工作报告;
(五)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
(六)决定本协会的终止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