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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联大学生道德自律协会章程

发布日期:2020年09月01日      点击:[]

社联大学生道德自律协会章程

  1.  第一章  总则

    一、本协会全称为广东松山职业技术学院社联大学生道德自律协会。

    二、本协会是由广东松山职业技术学院在校大学生自愿共同发起的,经院团委、院社团联合会批准的正式大学生团体。本协会属于非营利性社团组织。

    三、本协会的宗旨:遵守道德规范,提高个人素质。

    四、本协会接受院团委、院社团联合会以及全院师生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 协会活动

    五、本协会的活动包括:

       组织开展面向全院学生的各类与提升个人道德素质相关的活动。

    第三章 成员

    六、本协会的分为干事和普通会员两大类。

    七、申请成为本协会的团体干事,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协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并履行入会手续;

       (三)经过社团面试考核

    八、本协会的普通会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协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并履行入会手续;

       (三)经过社团面试考核;

       (四)思想端正、作风正派、严于律己,能够积极参与并热心于协会各项工作。

       (五)无受任何行政处分。

    九、竞选成为干事的程序:

       (一)提交入会面试申请书;

       (二)经本协会面试审核通过;

       (三) 按规定缴纳会费;

       (四)遵守学院章程,拥护本协会章程

    备注:由本协会办公室发给干事证。

    十、干事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协会的团体活动;

       (三)对本协会工作的批评权和监督权;

       (四)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和优惠;

    十一、成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协会的决议;

       (二)维护本协会的合法权益;

       (三)接受、完成本协会委托的工作;

       (四)积极参加本协会的活动,向本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提出活动的建议;

       (五)按规定缴纳会费。

    十二、干事退会应书面提交《退会申请书》于本协会,并将干事证交回办公室。且接受协会审核。

    十三、对连续两年无故不参加本协会活动、不按规定缴纳会费的会员,其会员资格自行终止;被学院处以警告、记过等处分的个人会员,其会员资格自行被撤销。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办公室决定,予以除名。

    第四章 社团负责人产生、罢免程序

    十四、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于会长团,其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成员;

       (三)决定本协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四)审议本协会的工作报告;

       (五)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

       (六)决定本协会的终止事宜;

  2. 决定本协会的其他重大事宜。

    十五、会长团会由会长和各副会长组成,会员代表大会由会长团与各部门部长组成。成员代表大会须由4/5以上的成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成员代表大会2/3以上的成员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十六、干事每届任期两个学期,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可紧急召开。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会长团表决通过,上报学院社联,学院团委批准方可。但延期换届最长的不超过一学期。

    十七、会长当选条件:

    必须从本社团成员中酝酿,经全体会员或会员代表选举后产生;

  3. 参加本社团成为会员,并经常参加社团活动超过一年以上。

  4. 会长必须由二年级以上学生担任(含大二)。

  5. 会长必须参加社联举办的会长培训并获得相应资格认证后方可上岗,并填写会长档案进行备案。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担任社团会长:

  1. 受到法律制裁或学院党、团、行政处分者;

  2. 曾因违反有关规定,被学院团委撤职的社团负责人和被责令解散社团的负责人;

  3. 前一学年内必修课不及格者。

  4. 正在担任其他社团会长者;

  5. 其他不宜担任社团负责人者。

    十八、本协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领导协会的全面工作;

       (二)召集和主持协会全体会议;

       (三)协助与监督各部部长的工作落实情况;

       (四)代表本协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五)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十九、本协会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捐赠;

       (三)企业赞助;

       (四)其他合法收入。

    二十、依照院团委、以及院社团联合会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二十一、本经费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活动范围和协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二十二、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二十三、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本协会的资产。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二十四、对本协会章程的修改须经会长提请,由全体大会投票通过。

    二十五、本协会章程的修改,须在全体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院社团联合会审查同意,并报学院团委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  附则

    二十六、本章程经2015年6月15日社联大学生道德自律协会筹备小组表决通过。

    二十七、本章程的解释权最终归广东松山职业技术学院社联大学生道德自律协会。

    二十八、本章程自广东松山职业技术学院社团联合会、学院团委联合批准之日起生效.

     

                      广东松山职业技术学院社联大学生道德自律协会

                                          2015年6月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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